配鏡時別忘了看證 後續>
  重慶晨報訊 (記者 王婷婷)楊家坪金鷹女人街部分格子鋪無證銷售隱形眼鏡(相關報道見本報2014年4月11日23版)被報道後九龍坡區食藥監局的工作人員到現場檢查,發現有6家店涉嫌違規銷售。
  “要是進行地毯式排查,肯定不止這麼幾家。”昨天,九龍坡區食藥監局副局長黃坐誠表示,考慮到“五整治”專項行動才開始實施,很多小店鋪的店主甚至根本不知道該項規定,因此,對於被髮現的這6家違規銷售的店鋪,該局作出了暫停銷售、暫控產品的從輕處理。
  黃坐誠表示,為了擴大宣傳力度,讓更多商家獲悉該項規定,該局從今天起至23日,將派出近百名工作人員到該區的重點場所、重點區域進行地毯式排查。
  該局還製作了兩萬多份宣傳單,分發到各大商場和眼鏡店,甚至還會在商場醒目的位置貼出公告,讓店家們有充分時間進行自查整改。同時,還跟各大商家簽訂《專項整治無證經營“美瞳”和其他隱形眼鏡行為》的目標責任書,加強監督和管理。
  自查整改期結束,即4月23日之後,一旦發現商家在未持有《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》的情況下,仍在銷售隱形眼鏡,則會按照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》和《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管理辦法》進行查處。
  黃坐誠提醒市民,商家如果未持證銷售隱形眼鏡,涉嫌進貨渠道不正規,隱形眼鏡質量不合格。正規的廠家在給商家發貨時,必須判斷商家有無資質,其中,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求商家必須出示《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》。
  另外,市民也可通過隱形眼鏡的外包裝來判斷產品是否合格。首先,外包裝上,必須印有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號碼,這就好比產品的“身份證”一樣;另外,還應該印有產品批號、生產日期、有效期等關鍵信息,“少一樣都說明產品有問題。”  (原標題:楊家坪6家店
被暫停銷售隱形眼鏡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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